楚雄州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關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排污許可證核發(fā)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審查,2023年3月1日至31日我局對30個排污許可證核發(fā)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排污許可證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lián)系電話: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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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675000
序號 |
文件名稱 |
排污許可證號 |
出文日期 |
1 |
大姚縣福瑞殯葬服務有限公司(重新申請) |
91532326MA7CP9BM17001R |
2023.3.6 |
2 |
大姚瑞翔砂石料有限責任公司(重新申請) |
91532326MA6KB7AJ48001Q |
2023.3.28 |
3 |
大姚縣石羊鎮(zhèn)人民政府(大姚縣石羊鎮(zhèn)垃圾填埋場)(整改后申請) |
11532326011516885Q001R |
2023.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