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四字簡稱 | 項目主管部門 | 政策依據(jù) | 補貼對象 | 補貼標準 | 項目 級次 |
政策咨詢電話 | 財政部門項目資金管理處室 | 公布 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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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項目序號 | 一級項目名稱 | 二級項目序號 | 二級項目名稱 | |||||||||
36 |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 | 36-1 | 中央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 | 中央冬春 | 大姚縣應急管理局 | 《財政部 應急部關于印發(fā)〈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245號)、《應急管理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應急〔2023〕6號) | 受災困難群眾。 | 以中央要求為準。 | 中央 | 0878- 6223801 |
經(jīng)建股 | |
36-2 | 省級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 | 省級冬春 |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云財規(guī)〔2021〕12號)、《云南省應急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指導標準〉的通知》(云應急〔2022〕56號) | 受災困難群眾。 | 1.具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和嚴重損壞、農(nóng)作物全部絕收、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或重大傷病情況之一,導致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給予重點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標準進行救助;根據(jù)實際困難發(fā)放救災衣被;對因災造成重大傷病人員,另按每人不低于300元標準進行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 2.具有因災住房損壞、農(nóng)作物部分絕收、家庭成員出現(xiàn)較大傷病情況之一,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給予部分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標準進行救助;視情況發(fā)放救災衣被;對因災造成較大傷病人員,另按每人不低于200元標準進行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 3.因災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根據(jù)受災群眾家庭困難程度等因素,給予酌情救助。按照每人不低于150元的標準進行救助;酌情發(fā)放救災衣被。 以上所提標準均為指導標準。 |
省級 | 0878- 6223801 |
經(jīng)建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