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縣行政審批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大行政審林木采伐準決〔2025〕4號
大姚云能投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
你(單位)于2025年3月27日向本機關提出楚雄州大姚縣老尖山風電場擴建項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fā)的申請,本機關于2025年3月27日依法受理。經(jīng)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單位)林木采伐許可證的行政許可。
本機關將于作出本決定之日起5日(最長20日)內向你(單位)頒發(fā)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批文。
收件人(單位)簽名或蓋章:李津
收件日期:2025年3月28日
行政審批執(zhí)法人員(簽名):胡玉平證號:25090698006
馮文鳳證號:25090698002
大姚縣行政審批局
2025年3月28日(簽章)
注:本文書書一式兩份,申請人、受理機關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