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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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縣羅柯塘楊加能藥材加工點(di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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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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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環(huán)罰字(2019) 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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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s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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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9年6月1日對你藥材加工點(diǎn)進(jìn)行了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你藥材加工點(diǎn)實(shí)施了以下環(huán)境違法行為:
加工點(diǎn)未辦理環(huán)評手續(xù)即進(jìn)行生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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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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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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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jī)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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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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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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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責(zé)令大姚縣羅柯塘藥材加工點(diǎn)立即停止建設(shè)和生產(chǎn),恢復(fù)原狀
2.罰款人民幣(大寫)人民幣伍任柒值伍拾元整(5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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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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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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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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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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